韩国电影《素媛》的真实事件发生在2008年,8岁的小女孩那英(化名)独自出门上学。在学校不远处,她被妖赵斗春性侵并毒打,命运随即发生巨变。女孩腹部和骨盆骨折,大肠和小肠流出体外死亡,肛门和性器官受损80%。当时经过8个小时的抢救,女孩保住了性命,但需要随身携带尿袋,甚至可能面临终身不孕。赵斗春很快被抓获。但令人气愤的是,他毫无悔意,一次次为自己的罪行辩解。虽然韩国民众要求严惩,但当时韩国法院只判处赵斗春12年有期徒刑,理由是他作案时处于自制力较弱的状态。近几天,哈尔滨幼女被性侵案频频上热搜。女生的情况牵动着广大群众和网友的心,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也是万人唾弃,尤其是作为孩子的母亲,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是一种耻辱。作为一个母亲,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我有话要说。以“强奸幼女”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492份文书,其中判决书296份。而且说明有一半以上是熟人、邻居、老乡、朋友甚至亲戚,包括直系亲属,甚至父亲性侵女儿。而且,由于幼女对自身权益的保护缺乏清醒的认识,在第一次性侵后,很少有幼女主动报案或告知父母,所以长期性侵有其特殊性,很多都不止一次性侵。这对这个年轻女孩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很多年轻女孩经历这些,即使是成年后,也有心理阴影。她们中的一些人在结婚生子后出现了婚姻心理问题,对丈夫和不幸福的家庭生活感到羞耻。他们中的一些人发展成抑郁症,甚至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林,台湾的一个才女,一个美丽的作家。她被补习班老师勾引,甚至结婚后也没能治愈自己,放任自己,结婚一年后选择了自杀。也许对她来说,这是最终的解脱。我们不是案件当事人,也无法知道性侵案当事人有多少个晚上睡不着觉,即使睡着了也会做噩梦惊醒。这种恐惧可能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深切感受到。
我国《刑法》第236条,对强奸幼女规定:
强奸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强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实践中,许多强奸幼女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只被判几年。量刑通常在4到7年之间。作为一个女孩的母亲,或者作为所有的母亲或者女性,我肯定量刑标准很低,性侵幼女罪不可饶恕,她的行为不可饶恕。我恨不得被判死刑,甚至一年后执行,以此来报仇雪恨。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认为事件发生后,无论你多么抱歉,无论你如何惩罚性侵,即使你被判死刑,也无法弥补孩子的创伤。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把这种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要从自己做起,学会教孩子保护自己,告诉他们即使是熟悉的人,除了家人和母亲,也不能随意触碰自己的敏感部位,告诉他们不要单独和其他人相处。邻居叔叔,朋友叔叔要做好防范。作为孩子的父母,我们不能放松警惕,不能把孩子当成熟人,就让孩子和他们相处或者出去玩,这就给了心怀不轨的坏人可乘之机。尤其是那些父母在外打工,跟随爷爷奶奶在农村的留守儿童,更要未雨绸缪。因为近年来,农村留守老人因为精神空缺失,频繁性侵幼女,所谓魔鬼就在身边。我们总是希望这个社会越来越好,少一些犯罪,多一些和谐。我们不能强迫坏人变得善良,但至少我们可以试着远离坏人。有人说防不胜防,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是的,有些事情我们可能无法100%避免,但是我们能不能更谨慎一点,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哈尔滨性侵案,如果孩子的奶奶没有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她没有责怪孩子奶奶的意思),而是带着她去拿东西,如果孩子的妈妈在照顾小的过程中也看着大的,如果家里人出门拿东西记得关门锁门, 并且告诉孩子敲门不要开门,等大人回来拿东西,如果……动作多一点,这件事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小很多甚至不会发生?
本文标题:素媛事件(素媛事件经过细节)
本文地址:https://www.xbwxq.com/a/18684.html
本文来自投稿,仅供学习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抄袭侵权/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83771837@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