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鹗(高鹗怎么读)

导读:记得初二的时候看过一篇文章,里面说张爱玲读《红楼梦》,说她五岁就能看出来《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不是一个作者写的。后来看了张爱玲的《红楼梦》,才知道作者有一个关于张爱玲的神话。不过这句话对当时的我影响很大,因为我十二三岁,读过《红楼梦》,但我好像没发现这本书有什么问题。

年纪大了,重读红楼梦,发现后四十回真的偏离了前八十回。比如从第八十一回开始,我突然把贾宝玉的应试八股提上日程,然后描写了贾宝玉学习八股的很多场景。再比如黛玉、妙玉等人的结局,似乎也有些问题。况且贾府经营了那么久,却在瞬间复活了。不过《程本后四十回》似乎也没差到被千夫所指的地步,至少比刘这样的现代人强。

高鹗(高鹗怎么读)

那么,贬低程本后四十回的说法是如何在大众中盛行的呢?作者确定了张爱玲和周两个关键人物,下面和大家一一讨论。

1.才华横溢的女作家张爱玲感叹“红楼梦未毕”,由此获得“红楼梦”的称号。1977年,张爱玲发表了她的红学系列论文《红楼梦魇》,其中第一篇题为《未完成的红楼梦》。在未完成的《红楼梦》的开头,张爱玲写道:

曾经有人说“三大恨”是“一恨鲥鱼有刺,一恨海棠无香”,但是第三个我不记得了,可能是因为我潜意识里觉得应该是“红楼梦未完三恨”。小时候看《红楼梦》看了八十遍,所有的人物语言无味,相貌丑陋。我只抱怨了一句“为什么后来不好看了?”……很久以后,我听说有一个高鹗在最后四十次。难怪!我没有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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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

这段话不仅促成了“我恨鲥鱼刺,我恨海棠无香,我恨红楼梦未完成”的金句,也道出了张爱玲与《红楼梦》后四十回之间的渊源。把张爱玲未完成的《红楼梦》放在首位,可见她对这本书后四十回的重视。在《红楼梦:序》中,张爱玲阐述了她对后四十回的看法:红楼梦没写完没关系,坏的是狗尾巴继续变成了附骨的坏疽;《红楼梦》被庸俗化,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像西方的圣经一样普及,从而影响了小说的主流和阅读趣味。

张爱玲对红楼的研究虽然不系统,但她注重文本的细读和不同版本之间的比较。此外,她还是一个有着敏锐艺术感知力的文学创作者,所以对后四十回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其中,最后四十次为他人续写的论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点:1。满汉问题;2.宝玉教育现场;3.艺术风格;4.贾家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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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篇幅,本文不一一列举和解读这四点,只谈一些比较天才的发现和一些过于武断的论述。在大脚与小脚的问题上,张爱玲表现出敏锐的观察力:在外国买妾时,两个宫女对巧姐刮目相看。”她上下看了看,然后又站起来,拉着巧姐的手又看了看,然后坐了一会儿就走了。”看你的手,而不是你的脚,因为巧姐没有绑她的脚。八十回前,贾母看尤姐姐的脚,因为是小脚。从这个角度看,张爱玲认为曹雪芹在作品中有意识地模糊满汉问题,不让读者关注金陵十二钗是大脚还是小脚,但后四十回有非常明显的丰满倾向。但她证明后到期倾向严重,却不可信,即所谓“东三省”就是“东三省”。前八十回很少用“吞”,后四十回贾宝玉管巧姐叫“妞妞”。

另外,张爱玲深受曹家相证思想的影响,特别喜欢把贾府和联系起来,比如之死:是不是对曹家太熟悉了,写到这里就像脱口而出自己四十三岁了?对于之死,张爱玲也是这么认为的:续书作家一再为贾府开脱,他试图洗清秦与贾珍乱伦的嫌疑。可见张爱玲并没有想到是续集,也没有想到在高鹗之前有一个接近曹的叙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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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张爱玲虽然在序言中提到“狗尾巴继续烧得像根骨头”,但她并没有完全否定未完成的《红楼梦》中的后四十回。比如最后贾宝玉告别贾政的时候,张爱玲说:“真是神来之笔,太美了…不要急着考试,和爸爸告别。这两个场景还是有些催人泪下的效果的,至少比其他所有续写的红楼梦都要好。”

可以看出张爱玲对后四十回的态度并不是完全否定的,虽然她有一些偏见。但红学泰斗周对后四十回持完全否定的态度。

第二,红学大家周全盘否定《红楼梦》后四十回。早在1953年出版的《红楼梦新证》中,周就骂是面目丑恶的人渣,并呼吁:要大骂他,把他的《红楼梦》假四十回割下来扔在废纸篓里。1980年,周整理出、与之间的一条线索,发表在《红楼梦背后》一文中:续书是、和做的一个计划,用了一大笔钱请捉刀,从根本上篡改和歪曲了曹雪芹一生的心血。2003年,周甚至在《红楼艳红》一书中称为民族罪人:续写了中国文化史上最大的罪行!伟大思想家秦雪的出现在乾隆初期被掩盖和扼杀,中国民族思想史倒退了几千几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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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背后》一文以乾隆下令购书的一道敕令开篇,指出《红楼梦》被这场大规模的文化破坏运动所改变:乾隆皇帝的这道敕令严重影响了《红楼梦》的命运,让我们终生深感遗憾。在浪费了大量笔墨解释那个时代的文化背景后,周拿出了两个笔记,一个来自的《正静笔记》,另一个来自陈勇的《丛谈》。

赵烈文的《能居静居笔记》引用宋湘风,曾记载:“奉召宋玉方丈于枫溪精舍,于翁言,曹雪芹《红楼梦》,高庙末贺琨赠。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庙里念着说,这盖是珍珠家做的。之后,我把这本书作为遗作。这一段讲的是乾隆末年。呈现《红楼梦》的是何昆。乾隆皇帝不仅读过而且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所以后人把《红楼梦》作为一颗明珠来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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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一本

陈永《龙三玄丛谈》载:然而《红楼梦》其实是一部才子之书…乾隆五十四年春,苏大放羊人家出钱琉璃厂书店拿出一枚替换钉,作坊里的人抄出版版印刷牟利。今天,人人都知道有《红楼梦》…红楼梦,120回,第一回这段话可以证明后40回确实是人补的,但原文只说“刊刻时,好事者补叙”。然而,周将续书与联系起来,是因为苏大世(刑部尚书苏陵)是的亲戚。此外,高鹗在甘龙六十年与高鹗一起加入小沈阳,后者在小沈阳担任卷官。

因此,在周笔下成了文化罪人,但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再看周的说法,捕风捉影很牵强。为什么要加罪就不能打狗?再者,从后四十回来看,似乎不能支持周先生“后四十回是指示续书”的论断。贾府被抄后,引发了“成则败,贼则败”和“树大招风”的感叹。小沈阳想让甘龙看到这样的文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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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沈阳的肖像

另外,后40次揭露的官场黑暗不在前80次之下,比如《交房租》中的郝家庄抢劫案:

十月份的房租,奴隶已经赶上了。本来应该明天到的,但是我把车开出了北京,把车里的东西都扔到了地上。告诉他是政府里收租的车,不是买卖的车,他不管。奴隶司机被告知离开,几名大副殴打了司机,并将两辆车拖到…

这也是奉小沈阳之命写的吗?

结论:

当时的考据派大师俞平伯也对《红楼梦》后四十回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但他晚年是这样说的:胡适和俞平伯对《红楼梦》的斩首是有罪的;程维远和高鹗为《红楼梦》的保存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胡适先生并没有完全否定后40次。他是这样说的:平心而论,高鹗补上的40次还不如前80次。确实有不能埋没的利益。他写棋的死,鸳鸯的死,妙玉的劫,凤姐的死,袭人的嫁,都是精彩的小品。最了不起的是,这些人都写的是悲剧结局。还有最重要的“木氏孟芊”公案。高鹗居然教黛玉病死出家,结束了一场大悲剧,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种悲惨的景象不能不令人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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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第九十六回“让当局者失其本色”,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其痴情”,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转恨天”等。,都是精彩的篇章,这也为《红楼梦》在传播过程中增色不少。当然,续集最大的意义在于,它真的让《红楼梦》流传全国,这是对《红楼梦》保存的贡献。

参考资料:

张爱玲的《红楼梦》曹雪芹的《红砚重评》曹雪芹的《红楼梦》(续)王鹏华的《红学学者》俞平伯宋广波的《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集》、周的《红楼梦新证》、周的《红楼梦眼花缭乱》、周的《红楼梦墙后面》、王昌鼎的《读红楼梦>:在“满墙”后面——与周同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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