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验收报告
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举措,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巩固扶贫成果、实现教育改变命运的重要保障。为做好我县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工作,确保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现将有关经办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意事项:由于疫情原因,前来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长请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出行守则。如果行程单代码为黄色或其他颜色,请提前联系。
二。办理时间地点:7月19日-9月25日,现场办理助学贷款及异地贷款续贷受理,职业中学一楼。(节假日休息)
三。咨询热线:0359-2798058
四。放款方针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含预科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金额和用途。学生信用贷款每年申请、审批和发放一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高职高专学生)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国家政策调整贷款额度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3)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按本学院全日制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制4年以上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后还款期限相应缩短。
(4)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LPR5Y-0.3%)为基准。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5)贷款利息、还款起始时间和还本宽限期。学生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学生毕业后,停止攻读学位,从毕业当年开始自行支付利息,毕业后五年是学生偿还本金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结束后,借款人应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生信用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按年分期偿还贷款本息。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不足5年的,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批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不延长贷款期限。
动词 (verb的缩写)贷款申请要求
(一)贷款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条件、类别、具体要求、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告为准)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大一新生(含预科生)或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历生,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该生入学前户籍为夏县户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学校完成学业的基本费用。其他人那一年没有得到其他学生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条件、类别、具体要求以及借款学生之间的关系
1.原则上应该是借款学生的家长。
2.贷款学生父母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贷款学生的其他近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果贷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是另一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贷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户籍和该生入学前户籍均在夏县。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贷款学生的父母,他必须是年龄在25至60岁之间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续贷时,如不更换共同借款人,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如果共同借款人是学生家长,则没有年龄限制。国家开发银行其他未偿还助学贷款(或大学生贷款)不能作为其他贷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首次贷款学生所需材料种类具体要求首次贷款所需材料1。原始申请表。2.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3.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必须持有认证表原件。4.录取通知书原件。5.如果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籍地,需要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
(四)学生续贷所需材料种类具体要求续贷所需材料1。原始申请表。2.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办理续贷手续时,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现场贷款处理流程:现场处理前应完成1-2个步骤;3-4个步骤要在县级资助中心完成;高校应完成的5个步骤;12345注册用户→学生在线系统注册;网站:https://sls.cdb.com.cn。
注:续生用原用户名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网上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将被提示填写认证表。
注:续贷学生无需填写办证表,需登录网上学生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首次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携带所需材料到县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方可携带所需材料。
注:续贷时如变更共同借款人,需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签约→资料审核通过后,由县级资金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
注:签订电子合同的学生,在贷款获批后,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合同。输入电子回单→你到大学报到后,请大学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输入电子回单。注:过期未输入回执,视为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六)远程贷款续贷流程12345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录,无需重新注册注册用户→在学生在线系统网站:https://sls.cdb.com.cn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申请贷款。选择网上签约。确认合同→预览合同→完成支付宝人脸认证→完成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在线审核确认,签订贷款合同。通过后,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贷款审批短信。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合同。输入电子回执→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可凭合同回执短信验证,或纸质录取证明(登录网上服务系统下载打印)确认接收。请于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单。
六。预防措施
1.申请材料和系统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一致。网上申请完成后,仔细核对,避免任何信息错误(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学制、贷款金额)。如有不一致,必须在线修改。
2.家庭住址:一定要具体详细。模式为:夏县XX乡(镇、办)XX村(XX居委会)XX居民小组(XX小区XX栋XXX单元)。3.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丢失,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4.为了个人信息安全,请在首次登录后更改密码。如果忘记了网上服务系统的密码,学生可以在正确输入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和任意合同号后重置密码;或者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重置密码是初始密码。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5.同时,学校应向学校提交贷款受理凭证,并督促学校录入电子回单,应于每年10月10日前完成;否则,视为放弃。学生应保留自己的支付宝初始密码和在线服务系统初始密码。
6.专升本后继续申请贷款的借款学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等证件及复印件,于8月15日前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及之前合同的《还款计划变更》。否则从9月1日起自行计息。
7.学生应及时变更与共同借款人的联系方式,通知还款。
8.为方便学生,如有疑问,请拨打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
夏县资助中心热线:0359-2798058。
夏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
本文标题:续贷声明(续贷声明怎么写100到200字)
本文地址:https://www.xbwxq.com/a/2170.html
本文来自投稿,仅供学习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抄袭侵权/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8###7@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