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卯(辛卯年是哪一年)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农历辛卯年九月初九,这是三年一次的江南乡试放榜的日子。省考之后,在科举等级中很重要。通过省考可以名利双收,还可以参加下一年的考试,到退休的时候直接有资格做官。所以,这在文风极其浓厚的江南,是一件非常引人注目的事情。名单一挂出,围观者一片哗然,所以名单上的人大多是盐商子弟或官员。其中最受诟病的有两个人,吴宓和程光魁,是出了名的纨绔子弟。他们怎么可能成功?

于是,许多落榜的状元来到江宁官学和江南宫媛的大门口抗议示威,抬着财神进了校宫。甚至有人写了一副绝妙的对联:左丘明瞎了。赵子龙敢于隐喻性地讽刺主考官左碧帆和副主考官赵进。面对这些有知识有文化的学者敢闹事,这两位考官不知所措,无可奈何。当时的两江总督嘎力出招了。他下令逮捕参与闹事的候选人,并准备追究其法律责任。这让事态进一步升级,“鑫茂考试案”爆发,也让江苏省省长张伯兴站出来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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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拳击

辛卯(辛卯年是哪一年)

江南宫媛

四大审判耗时一年多,让皇帝头疼不已。在历史上,张拳是相当清廉的。他认为,这次乡试毫无疑问存在舞弊,遂将皇位祝予康熙帝,称此事若不妥善处理,“恐怕要大变天”。康熙帝综合各种意见后,也认为此事有猫腻,决定派素有名将之称的五营殿大学士狄为钦差,前往江苏彻查此案。

两个多月后,敖抵达扬州,开始了审判工作。经审讯,吴宓、程光奎确实雇佣枪手做题,在考场贿赂考官,在试卷上做标记,成功考取。主考人包括副主考赵进、王(荣县)、(山阳县)等人。在审判过程中,加里试图当场折磨证人,这有被杀害的嫌疑。然而,钦差是一个地方官,因为他的儿子张是在的指挥下。他怕得罪,想讲和,又不想牵扯太多,这引起了张博兴的不满。双方的冲突导致了诸侯之间的矛盾。双方在奏折上互相攻讦,把案子带到康熙帝那里。康熙帝一怒之下,下令将两人革职,决定第二次派人审理此案。于是,漕运总督何寿和敖走到了一起。次年三月,拿出了一套处理方案:绞死吴宓,程广魁、赵进、、王、马等人被流放,革除左必范,降官一级,革除张伯兴。消息一出,朝野一片哗然。普遍认为赵晋等人罪名太轻,至少要斩首;张拳和互相攻击,对张拳打击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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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三审接踵而至,主审官员是人力资源部部长穆鹤伦和康熙钦点的工部部长张廷枢。两人重新审查了所有罪犯,最终达成判决:程光魁参与贿赂考官,改判绞刑;赵进、和王改判,对和张博兴的处罚不变。显然这不合康熙皇帝的心意,于是在奏折上加了“是非颠倒”的评语。不得已,他下令“九卿、詹氏、柯导会合,亚公据实再奏。”在联合听证之前,康熙帝召集九卿等人说:

"我无法相信“官员清正廉明,而加里的行为”。如果没有张拳,那么江南被他剥削,大概会达到一半的面积。起初,官员们被派去审理两人互相玩弄的案件,但他们受到加里的阻挠,以至于无法了解真实情况。再次派官员参加审判,与之前的意见无异。你应该能理解我保留清官的用意,让老实人没有疑虑和恐惧,天下才会安定。"

然而,参加联合听证会的官员不想无缘无故地得罪加里。联审的结果是:“嘉里和张博兴都要革职,但当地百姓一定要老实,这样百姓才不会累。张伯兴是否去职,尚待圣上裁决。”康熙皇帝一看,这些官员又在装好人,只好自己发号施令。这个案子拖了一年多,到了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正月,“辛卯考案”终审宣判:免职,张伯兴去留!别人的结局和三审差不多。

后续案例:佳丽杀母案值得一提。被革职的嘉里勋爵不久就自杀了。因为他妈妈是康熙帝的奶妈,不出意外的话,加里就避风了,用不了多久她就能回来了。不曾想,他一直与母亲不和,怨恨母亲在康熙皇帝面前不为自己说话,于是不顾孝道伦理,打算杀了母亲。他和他的兄弟塞利奇以及侄子戆徒一起在他母亲的食物中秘密下毒。幸运的是,这个阴谋被加里的母亲发现了。慌乱中,加里的母亲赶紧向康熙皇帝报告,顺便揭露了加里的妻子纵容养子干泰破坏他人房屋的行为。

在古代,谋杀父母是十恶不赦的罪行。更何况是皇帝的奶妈,有养育之恩。康熙帝闻讯后大怒,立即下令刑部逮捕违法者,严加审问。经过一番讯问,发现确实有此事。试图理清上述思路,刑罚部门通报了该案的处理意见:判处加里有期徒刑一年;他的妻子被判绞刑,他的弟弟塞勒赫和侄子干部被斩首,甘泰被流放到黑龙江。考虑到加里是他儿时的玩伴,有一定的交情,康熙帝最后给了加里一定的优待,判他在家自尽,妻子一并处死,财产全部没收。这是种因果报应。

结论“辛卯考案”被誉为清代“三大考弊案”之一。虽然从处死罪犯的数量和官员的职级来看,远远落后于顺治帝的丁酉考案和咸丰帝的戊午考案,但前者杀了不少人,后者则创下了一个一等大学士高官被杀的纪录。然而,本案的审理过程却是史无前例的曲折和耗时。与其他朝代相比,清朝在处理考场作弊案件上从来不手软。清朝入关后,在优待八旗子弟的同时,也深知笼络汉人人心的重要性,非常重视科举选士,把科举选士作为巩固统治的重要途径。所以他们往往采取严厉的措施来处理考场上的舞弊案件,涉案的考官往往是生不如死。贯穿其中的原因是,在封建社会,通过科举选拔士人已经是为数不多的改变自己和家庭命运,实现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渠道之一。如果这个渠道被完全玷污和堵塞,就会引起学者和民众对法院的严重质疑。时间长了,很可能会形成一股反对王朝的暗流,在适当的时候可能会加速王朝的覆灭。

资料来源:清史稿、小婷杂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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