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我们淮南“淮河文化论坛”群里,偶尔会有关于当前版本“淝水之战”中“淝”字的激烈争论。
一方坚持同意目前版本的“费”字,主要理由是:“既然是河,在旁边加三分水当然是理所应当的。”
对方不是,呼唤“胖”字。原因是“费”是一个后期人物。目前,第一个”非”字出现在北宋《广韵》,而《尔雅》和《说文》中已有”非”字。《尔雅》对“肥”字的解释是:“归异,同流,肥。”意思是:两条不同的河,汇成一条河源,继续流,就肥了。据说“合肥”之名就是这样来的:夏季东供水、南供水暴涨,在此合为一源,故名“合肥”。
比如《晋书》里一直写着“淝水”、“淮水之战”(淝水之战)。唐代李德裕的《李龚伟问对了问题》写道:“苻坚百万人败于淝水。”我们还在用“胖”这个词,为什么不继续用呢?“非”字可以说明淮南有着悠久的地域文化历史。此外,淮河北岸还有两条支流,西贺飞河和北贺飞河。如果把淮河南岸的淝水河改成淝水河,很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
(《谢晋书·玄传》卷影)
(水经注。飞水)
(解放初期古淝水大战战场地理图。)
如1992年6月第6次印刷,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缩略本,在淝水、淝水的注释上含糊不清,不得不在两个词条中讲述一个淝水之战的故事。别人在同一篇文章里,一会儿是“泼水之战”;然后是《肥水之战》,有点乱。见下图:
第三方属于“无所谓派”,他们认为无论选哪个词都有道理。无非是给“肥”字加一个附加的意思,改成“肥”字。从字面上看,这两个词没有太大区别。
个人认为,关键问题不在这里。关键问题是在没有必要改的时候尽量不要改。如果非要改,尽量让新的含义更准确,更富有历史文化底蕴。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认为称之为原淝水淝水之战更为恰当。如果叫淝水淝水之战,不仅容易把外人和淮河北岸的贺飞混淆,而且割断了它的历史渊源,毫无意义。
毋庸讳言,近20年来,由于中国实际国情的种种原因,许多历史悠久、历史文化厚重的地名、村名……它们的“生存环境”十分堪忧,许多具有中国本土文化特色的地名、村名被人为“破坏”,取而代之的是“金兰湾小区”、“一代城小区”等生硬的带有无根之草的词语……
把“淝水”、“淝水之战”更正为“淝水”、“淝水之战”,或许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让我们以后想改原来的旧名时,能更加慎重、深思熟虑,不草率、武断。
其实把“非”字还原为“非”字,也避免了“范畴化”的现象。所谓归类,就是:“总结当前问题与原有知识的共同本质特征,把要解决的问题纳入原有的相似知识结构中去解决。”
“分类最有可能发生在相似的环境或相似的概念中.”
这样,淮河北岸的贺飞河和南岸的淝水河不仅相邻,而且读音相同,更容易造成概念范畴化。所以我个人认为还是回到淮河南岸的肥水河比较合适。
本文标题:淝水是哪条河的支流(淝水之战的淝水是哪条河的支流)
本文地址:https://www.xbwxq.com/a/4602.html
本文来自投稿,仅供学习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抄袭侵权/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8###7@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